泻热合剂(太龙)属于腹痛腹泻非处方药,由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咸。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清热,解毒,通便。用于胸膈烦热,头昏目赤,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小便赤黄,大便秘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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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泻热合剂 |
通用名称 | 泻热合剂 |
商品名/品牌 | 太龙 |
主要成份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咸。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胸膈烦热,头昏目赤,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小便赤黄,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