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龙颗粒()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或浅灰色至浅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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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青龙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青龙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蜜炙)、法半夏、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或浅灰色至浅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辛。 |
功效与作用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6克(无糖型)或一次13克(含糖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服(含糖型)。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49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