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颗粒()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褐色颗粒,或长方形块状冲剂;味甘、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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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南板蓝根颗粒 |
通用名称 | 南板蓝根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南板蓝根、大青叶。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颗粒,或长方形块状冲剂;味甘、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54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