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海南)属于感冒咳嗽非处方药,由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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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海南 |
主要成份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42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