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合剂(清喉咽合剂)属于咽喉非处方药,由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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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喉咽合剂 |
通用名称 | 清喉咽合剂 |
商品名/品牌 | 清喉咽合剂 |
主要成份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131 |
生产企业 |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