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3.95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669
生产厂家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口服补液盐散(Ⅱ)()属于急性肠炎非处方药,由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预防和治疗腹泻、呕吐、大量出汗等体液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

图文详情

口服补液盐散(Ⅱ)()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口服补液盐散(Ⅱ)
通用名称 口服补液盐散(Ⅱ)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份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功效与作用 预防和治疗腹泻、呕吐、大量出汗等体液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
用法用量 1 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 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 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 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 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 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 小儿 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 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副作用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禁忌 1.少尿或无尿; 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 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 4.葡萄糖吸收障碍; 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 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注意事项 1.脑、肾、心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患者慎用。 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本品如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669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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