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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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每日2次,敷药膏于患处,用手指涂擦使药物全部渗入皮肤。花斑癣每日用药1次。患处皮损全部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2、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药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不适感,应停止用药并洗净。必要时可向医师咨询。 3、采取常规的卫生措施以避免复发或再感染。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43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