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梅止咳颗粒()属于气管炎非处方药,由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咸。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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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百梅止咳颗粒 |
通用名称 | 百梅止咳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咸。 |
功效与作用 |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病症无改善,应停止境 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 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177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