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祛痛气雾剂(李时珍)属于跌打损伤非处方药,由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非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橙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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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麝香祛痛气雾剂 |
通用名称 | 麝香祛痛气雾剂 |
商品名/品牌 | 李时珍 |
主要成份 | 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 、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 |
性状 | 本品为非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橙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
功效与作用 | 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327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