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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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注意事项 |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为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性扁桃体炎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应定期检查尿液(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