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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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卡托普利片 |
通用名称 | 卡托普利片 |
商品名/品牌 | 三石 |
主要成份 | 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 (1)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 咳嗽。 (4) 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4) 心率快而不齐。 (5) 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363 |
生产企业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