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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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通用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鲜红色或暗红色的结晶品性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军药过敏者禁用。 2.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用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胆红素血征 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滞留的混合型,轻症状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检测肝功能。 5.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445 |
生产企业 | 广东闰宝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