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三箭牌)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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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通用名称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三箭牌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 |
功效与作用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应与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及氯霉素同服。 2.长期服用本品或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服有增加肾毒性之危险。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05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