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宁颗粒(花红)属于气管炎非处方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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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咳宁颗粒 |
通用名称 | 咳宁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花红 |
主要成份 |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
功效与作用 |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01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