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无糖,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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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热解毒颗粒 |
通用名称 | 清热解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金银花、连翘、水牛角浓缩粉、黄连、大青叶、玄参、地黄、知母、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无糖,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38 |
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