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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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通用名称 | 格列齐特片(Ⅱ)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偶可发生皮肤过敏;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便秘,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副作用;个别磺胺药过敏患者服本品后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衰竭、磺胺过敏及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 3.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 |
相互作用 | 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 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4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19 |
生产企业 | 北京春风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