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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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8~20毫升,若持续高温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62.5毫升。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服量(毫升) 1~2 10~14 3~5 3~6 16~20 5~6 7~9 22~26 6~9 10~12 28~32 9~11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急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霉素合用,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4、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使用。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3 |
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