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颗粒()属于腹痛腹泻非处方药,由广东一片天医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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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一清颗粒 |
通用名称 | 一清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见本书中药典同名品种。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26 |
生产企业 | 广东一片天医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