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修正)属于皮炎湿疹非处方药,由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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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通用名称 |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修正 |
主要成份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贮藏 | 密封储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106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