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板蓝根颗粒()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颗粒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品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商品名/品牌 | |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半~1袋5~10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贮藏 | 密封。 |
| 有效期 | 24 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50 |
| 生产企业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