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金福宁)属于抗菌消炎非处方药,由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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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布洛芬颗粒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金福宁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功效与作用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并可能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干燥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9 |
生产企业 |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