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片。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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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通用名称 |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胃溃疡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5.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6.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同类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
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应与含有酒精的饮料、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类(如颠茄)同服,因可造成肝损害。 2.本品不应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溶栓药及皮质激素类药物同用。 3.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 |
贮藏 | 遮光,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323 |
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