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芍颗粒(扬子江)属于月经不调非处方药,由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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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香芍颗粒 |
通用名称 | 香芍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扬子江 |
主要成份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送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一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禁忌 | 经期不宜服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高血压、肾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恶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1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