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合剂(乐赛仙)属于咽喉非处方药,由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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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喉咽合剂 |
通用名称 | 清喉咽合剂 |
商品名/品牌 | 乐赛仙 |
主要成份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45 |
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