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防感冒颗粒(恒和)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浅棕褐色粉末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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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山防感冒颗粒 |
通用名称 | 山防感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恒和 |
主要成份 | 金银花,防风,山楂,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褐色粉末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02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