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大补酒(恒湖)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酒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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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十全大补酒 |
通用名称 | 十全大补酒 |
商品名/品牌 | 恒湖 |
主要成份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酒剂。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431 |
生产企业 | 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