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止咳颗粒(速永康)属于止咳化痰非处方药,由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至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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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感冒止咳颗粒 |
通用名称 | 感冒止咳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速永康 |
主要成份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 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至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糖尿病患者慎用。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64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