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华南)属于痛风非处方药,由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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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布洛芬片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片 |
商品名/品牌 | 华南 |
主要成份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禁忌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80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