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舒活灵(丽珠)属于跌打损伤非处方药,由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具樟脑、冰片香气。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各种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损伤和肌肉疲劳酸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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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麝香舒活灵 |
通用名称 | 麝香舒活灵 |
商品名/品牌 | 丽珠 |
主要成份 | 人工麝香、三七、血竭、红花、地黄、樟脑、冰片、薄荷脑。辅料为蒸馏酒、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具樟脑、冰片香气。 |
功效与作用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各种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损伤和肌肉疲劳酸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适量,涂擦患处并按摩,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其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温度不超过20℃。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78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