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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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1袋(含蔗糖),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6 |
生产企业 |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