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顺峰康宁)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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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
通用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
商品名/品牌 | 顺峰康宁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或白色乳状粘稠体。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8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