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利鹿嘉)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湖北威仕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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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麝香壮骨膏 |
通用名称 | 麝香壮骨膏 |
商品名/品牌 | 利鹿嘉 |
主要成份 |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山柰、白芷、盐酸苯海拉明、 樟脑等17味。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功效与作用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撕去覆盖的薄膜,贴于洗净拭干的患处。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孕妇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55 |
生产企业 | 湖北威仕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