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防颗粒(东方药业)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风寒感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清涕,咳嗽白痰。)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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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荆防颗粒 |
通用名称 | 荆防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东方药业 |
主要成份 | 荆芥、防风、羌活、独活、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茯苓、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风寒感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清涕,咳嗽白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闭,防潮。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074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