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枇杷膏(康寿壹佰)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的半流体;气香,味甜、凉。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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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川贝枇杷膏 |
通用名称 | 川贝枇杷膏 |
商品名/品牌 | 康寿壹佰 |
主要成份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的半流体;气香,味甜、凉。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48 |
生产企业 | 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