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芬布芬胶囊(神华维康)
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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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规定:处方药请在医师或者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神华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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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品为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会员价
1盒起 2.3元/盒,10盒起 2.3元/盒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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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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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箱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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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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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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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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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额包邮
发货时间
正常24小时之内发货,节假日48小时之内发货
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品名称 |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通用名称 |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神华维康 |
主要成份 |
甲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发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剂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作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破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破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糖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591 |
生产企业 |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扫描药品追溯码查询真伪
目前市面上很多药品出厂的时候都会在药品外包装盒印上药品追溯码,如果您想验证药品真伪可以打开手机支付宝(微信不支持查询)对准药品追溯码扫一扫,如果扫描结果显示药品的详细信息,那么药品大概率为正品。如果没有扫描出信息,建议咨询销售商。
扫描条形码进行查询验真
由于不是全部药品外包装盒都有药品追溯码,所以如果药品外包装盒没有药品追溯码,那么可以用支付宝或者微信对准包装盒上的条形码扫一扫,真药会显示药品的相关信息,伪劣药品则不会显示。
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