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0.125gx12粒/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96
生产厂家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图文详情

克拉霉素胶囊(普康)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克拉霉素胶囊
通用名称 克拉霉素胶囊
商品名/品牌 普康
主要成份 克拉霉素C。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功效与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用法用量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副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1.克拉霉素胶囊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 2.克拉霉素胶囊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 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克拉霉素胶囊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孢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汀他克莫司等)。 4.克拉霉素胶囊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 5.克拉霉素胶囊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 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7.克拉霉素胶囊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克拉霉素胶囊和齐多夫定时克拉霉素胶囊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 9.与利托那韦合用克拉霉素胶囊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克拉霉素胶囊每天剂量大于1g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 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克拉霉素胶囊血浓度。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96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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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扫描药品追溯码查询真伪 目前市面上很多药品出厂的时候都会在药品外包装盒印上药品追溯码,如果您想验证药品真伪可以打开手机支付宝(微信不支持查询)对准药品追溯码扫一扫,如果扫描结果显示药品的详细信息,那么药品大概率为正品。如果没有扫描出信息,建议咨询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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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