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云南优克制药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彝医:搓止拉七。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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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石椒草咳喘颗粒 |
通用名称 | 石椒草咳喘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陈皮、石菖蒲、虎杖、天冬、石椒草、百部、通关藤、臭灵丹、苦杏仁、 鱼腥草、桑白皮。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
功效与作用 | 彝医:搓止拉七。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g,一日3~4次。 (小儿适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35 |
生产企业 |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