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叶解毒颗粒(三金)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咽喉炎,口干,咽喉肿痛,小便短赤,预防中暑。)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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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玉叶解毒颗粒 |
通用名称 | 玉叶解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三金 |
主要成份 | 玉叶金花、金银花、菊花、野菊花、岗梅、山芝麻、积雪草。辅料为蔗糖、甜菊苷。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咳嗽,咽喉炎,口干,咽喉肿痛,小便短赤,预防中暑。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47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