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安舒克寜)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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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安舒克寜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液状石蜡、甘油、白凡士林、硬脂酸、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二甲基亚砜、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 、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功效与作用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
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04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