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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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替米沙坦片 |
通用名称 | 替米沙坦片 |
商品名/品牌 | 利来客 |
主要成份 | 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有效成份或任一种赋形剂过敏者。 中晚期妊娠 (第2个及第3个三个月期间) 及哺乳期妇女。 胆道梗阻性疾病患者。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妇女 不推荐在妊娠最初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见)。妊娠中期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是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禁忌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关于替米沙坦在妊娠女性中的使用没有足够数据。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 关于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之后的致畸毒性目前还没有确切结论,但不能除外其风险有小幅度增加。虽然关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风险没有流行病学对照数据,但这类药物存在有类似风险。除非继续进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被认为是必需的,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当改用在妊娠中有确切使用安全性证据的降压替代治疗。明确诊断妊娠之后应当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应尽可能开始替代治疗。 在妊娠中期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会导致人体胎儿毒性(肾功能下降、羊水过少、头颅钙化延迟)和新生儿毒性(肾功能衰竭、低血压、高钾血症)见【药理毒理】)。如果从妊娠中期三个月开始采用了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建议对肾功能和胎儿头颅进行超声波检查。在母亲已经服用过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新生儿中,应当密切观察有无低血压(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哺乳期使用 目前还没有在哺乳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相关信息,因此不推荐使用本品。 |
相互作用 | 只在成年人中作了相互作用的研究。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438 |
生产企业 |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