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嗽立效胶囊(奇特)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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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止嗽立效胶囊 |
通用名称 | 止嗽立效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奇特 |
主要成份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运动员慎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本品遇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等可发生变质。 2.本品不宜与含鞣质的中药和食物合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置干燥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9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