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感冒颗粒(葫芦娃)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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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感冒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感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葫芦娃 |
主要成份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半袋(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6克)~1袋(12克),四岁至七岁一次1袋(12克)~一袋半(18克),八至十二岁一次2袋(2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027 |
生产企业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