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2gx6袋/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0
生产厂家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小儿咳喘灵颗粒(盛星)属于气管炎非处方药,由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图文详情

小儿咳喘灵颗粒(盛星)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商品名/品牌 盛星
主要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功效与作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 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0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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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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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