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感冒颗粒(逢春)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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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风寒感冒颗粒 |
通用名称 | 风寒感冒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逢春 |
主要成份 | 麻黄、葛根、桂枝、防风、紫苏叶、白芷、桔梗、苦杏仁、陈皮、干姜、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防潮。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422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