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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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
通用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
性状 |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
功效与作用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
禁忌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