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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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头孢克洛胶囊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头孢克洛。 |
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 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 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禁忌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 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