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00ml/瓶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厂家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清热解毒口服液()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图文详情

清热解毒口服液()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效与作用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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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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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