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0gx10袋/包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576
生产厂家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夏桑菊颗粒()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高血压,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图文详情

夏桑菊颗粒()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夏桑菊颗粒
通用名称 夏桑菊颗粒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效与作用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高血压,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576
生产企业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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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