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阿胶)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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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麝香壮骨膏 |
通用名称 | 麝香壮骨膏 |
商品名/品牌 | 阿胶 |
主要成份 | 人工麝香、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豹骨、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凡士林、羊毛脂、氧化锌。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功效与作用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有皮肤病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438 |
生产企业 | 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