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凝胶(丽芙)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江苏知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凝胶。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甲硝唑凝胶 |
通用名称 | 甲硝唑凝胶 |
商品名/品牌 | 丽芙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为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聚山梨酯80、20%葡萄糖酸氯己定液、氢氧化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凝胶。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途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症、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13 |
生产企业 | 江苏知原药业有限公司 |